参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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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展资格
  
  1、参展申请者必须为中国境内大陆地区合法注册公司。参展企业需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给主办单位。
  
  2、参展商在展会现场所展出的产品必须为参展商报名时所勾选的产品,如勾选"其他",则需输入具体产品类别,如发现现场展出产品与报名时勾选产品无关, 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展商参展资格,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二、展位确认及付款
  
  1、主办单位仅接受展商网上报名,在线报名的官方网址:http://www.cinte.com.cn/
  
  2、主办单位收到参展商在官网上提交的报名表,并审核通过后将以付费通知书的形式确认该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并预留展位。
  
  (参展流程请浏览: http://www.cinte.com.cn/about/?45.html )
  
  3、请参展商在收到付费通知书后,按付款通知书要求将参展费汇至主办单位帐户:
  
  账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
  
  帐号:7112 4101 8260 0011 764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4、主办单位在收到展位费后,展位正式予以确认保留。如主办单位在付款通知规定日期仍未收到全额参展费用,主办单位有权重新分配展位,取消展商参展资格。在付清全额参展费用后参展企业方有权进馆参展,开展前未付清全款的,主办单位有权拒绝企业进馆。
  
  5、在主办单位确认参展资格后,无论参展商以任何原因取消参展,主办单位有权保留其全额展位费作为赔偿,并将展位重新分配。
  
  三、知识产权
  
  为了保护展览会中外参展商的合法权益,所展示的样品均应明确其知识产权,参展商必须遵守中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遵守中国参加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如有侵权或假冒的展品,主办单位有权撤销该参展商的展品并停止其展出。
  
  四、参展企业应遵守
  
  1、展会期间参展企业不得占用展馆公共区域。
  
  2、参展商不能以免费或其他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展位使用权移交第三方。若发现有此行为主办单位有权撤消展品、取消展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展位承租者承担。
  
  3、参展商必须遵守中国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
  
  4、所有展品和展具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符合消防局消防安全规定。
  
  五、主办单位的权利
  
  1、在特定情况下,主办单位保留重新分配展位、改变展位布局和改变展位标准尺寸的权力。参展商不得以上述变更为由取消合同或索取赔偿。
  
  2、主办单位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力。日期和地点的变更应在展会开始前1个月通知参展企业,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展会展位保险
  
  主办单位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参展企业应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主办单位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展位设计审核和展位装修
  
  1、参展企业应提前8 周向主办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对不符合展馆整体形象及大会搭建要求的方案,主办单位有权否决并要求参展企业进行更改。
  
  2、参展商选择的搭建商需要提前向展馆申报,并缴纳搭建管理费及撤展清洁押金。
  
  八、拒绝进入
  
  主办单位保留根据展会的要求和规定拒绝任何人进入展览场地的权力。
  
  本条例解释权归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